Friday 28 January 2011

五十四

Tibi. In omne tempus :)


我一直覺得,感情這回事,很多時也是無法預料的。

當初兩個毫不相干的人,
因去旅行而認識;
因上網聊天而走在一起;
因拍拖而成為了好朋友。

整個次序好像被反轉了那樣。

因走在一起而了解; 因了解而成了知己。

他成為了我的「零號」傾訴對象 (即比一號更優先,是他說的,哈哈)。
是在我開心時的加油站;
也是我在失落、苦惱、憤怒(!) 時的避難所。
總之,無論發生了什麼事,他是我第一個想找的人。

我有時在想,假若我們沒有在一起,
我倆是否仍會成為大家的好朋友?

日子過得很快,轉眼間大家也快要大學畢業了。
將來的日子,會是怎麼樣?


我會好好記住我們的夢想: ......... Prosche after 10 years? ;)

P.S. 做全職Blogger是一個 fantasy,只可惜我是一個忙於交功課的學生:S
         現在就去讀書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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