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 27 July 2011

You're the sunshine of my life

二一年七月------發黃的舊照片 :P


零六年七月,第一次在機場看見你。
我倆均到了錯誤的集合地點,只是我怕唐突沒有上前打招呼。

十天過後,我把寫上了你名字的舊水樽交給你,同時叮囑你一定要好好保存。

好讓你會記得我。

幾天後,我們從朋友這稱呼上,各自為對方加上一字。
十數天後,我倆天各一方。


零七年七月,我們到了赤柱慶祝。
零八年七月,我病倒了,計劃泡湯了。
零九年七月,我們再次重遊舊地。
一零年七月,我們在烤肉店度過四週年。


一一年七月,我倆再次天各一方。


時間來去匆匆,很多記憶碎片已被遺忘。
前陣子我收拾東西,重閱了五年來你寫過給我的信、生日咭、聖誕咭、情人節咭。
一張張細看,卻感受不了時間在裡面流逝。

五年來,
多謝你令笑點低的我更開懷大笑;
多謝你教我最不可救藥的物理;
多謝你聽過我無數芝麻綠豆的心底話;
多謝你為我處理過無數難題;
多謝你的忠言逆耳;

多謝你一直都在。

365 pretty things: biscuit pocket mug


What a brilliant design!

Monday 25 July 2011

仲夏夜之夢


生活苦悶,看來我還是愛忙碌多一點吧。
現在每天也過著父母的退休生活,只是那短短的數天,已勾起了我對校園的懷念。

畢業過後,終於來到了這個十字路口;
記得上年的暑假,跟朋友討論來年的去向。
那時候的去向很明確: 就是好好完成最後一年心理學課程吧。

現在說起理想來,不是沒有,而是不懂從何說起。
夢想和麪包,在這刻我未必有權選擇太多。
我揀人,人也揀我。

沉悶的生活也好,好讓我有多點空間去思考,
想想自己的未來; 想想自己懂的、不懂的; 想想自己的優點,或是不足。

最後的暑假,已過了接近一半,是時候想想怎去把握時間。

1. 少點想別人,多點想自己。

2. 今天的事今天做,明天自有明天的責任; 一拖再拖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。

3. 以前的我,對歷史這一課沒什興趣。
    現在卻覺得,歷史、時事均是常識。
    愛一個國家也好,恨一個國家也好; 認識歷史對國民 (?) 尤其重要。

4. 每次說起對法語的認識,總令我有點慚愧。
    如果我可把握時間,或許在一兩個月後仍有點用武之地。

5. 未認清工作性質不是藉口:
    利用每天做資料搜集,三十五天內就可認識三十五個不同的行業。

6. 書中自有黃金屋: 最近由衷地佩服 Richard Branson 過人的膽識和勇氣。

7. 是時候要學懂投資 -----對他人的評論有時會有點反感; 老實說我沒想過靠另一半生活。

8. 幫老爸擦花園的小屋 (!)。


生活不再苦悶吧? ;)

Monday 18 July 2011

畫畫

在愛丁堡遇上了畫家----
我很喜歡外國人這種自在的生活態度。


藝術這東西,在個人主觀感覺上只有愛恨之分,沒有灰色地帶。
很愛,或是不愛。

我喜歡畫畫這玩意,但遺憾沒有太多天份,
只能將此當作閒時的娛樂。

今天對著照片畫呀畫,才發覺原來創作比任何東西更需要恆心和耐性。
「慢工出細貨」,大概也最適合形容此活動。

-

在愛丁堡舊城的大街,看見有個畫家正在努力地寫生。
我有點想走近,但又怕自己打擾了他,
更怕他窮追不捨,向我兜售他的畫作(哈哈)。

幸好他沒有。

記得小時候老師帶我到公園寫生:
跟同學躺在草地上,用很「小朋友」的蠟筆畫畫;
還要一面畫一面打發在畫紙上爬行的小昆蟲,哈哈。


現在仍會想做,但那勇氣已沒有了。

-
忽發其想: 假如我是男生,我應該會愛上一個女畫家 :P

Friday 15 July 2011

Such a pretty face

沒法留著時間; 沒法留著美麗; 但願我可留著韻味和智慧。


我有時在想,擁有一張漂亮的臉,到底會帶來怎麼樣的好處?

小孩時代會更受人歡迎嗎?
學生時代老師會更寵愛妳嗎?
投身社會工作時上司會更關照妳嗎?

以上的,我覺得通通都會。
沒法子,人是靠外貌辨認同類的生物,
很美和很醜的人,總是最容易令人留下深刻的印象。

現實有時確是殘酷的。
生於何處; 相貌身高,我們都沒法控制得到。


從此,我學懂了,這都沒什麼需要去羨慕或嫉妒。
就當是他人前世修來的福份。
怨天尤人,這實在沒啥意思。


It's just a pretty face.

Tuesday 12 July 2011

旅行的意義



人生中充滿著要比較 opportunity cost 的抉擇,
選擇了一個,同時也意味著你必須捨棄另外的一個。

我有時很矛盾,到底在兩個決定之間,我應選擇哪一個?

心想,世界之大,我是去不完的。
若然要花一大筆的金錢去旅行,那我倒不如買樣自己心愛的東西更實際。

我之前的概念是: 東西一旦擁有了就永遠都在 (除非你不小心的把它弄掉);
旅行完了錢也沒了除了三千五百張照片、一堆紀念品外也就什麼也沒有。


只是,我一直忘了算「旅行的意義」那價值。
沒錯,世界確是很大,就算我一生是個旅人,也無法逛完整個地球;
更何況我不覺得五日遊九國屬於真正的「旅行」,那頂多是走馬看花的最佳證明。

但從蘇格蘭回來以後,我發覺每天總有幾分鐘在想念那旅程。
然後我發覺,經歷比起物質,原來更令我滿足和快樂。

彧許購物那一剎的快感很強烈,
但細水長流的回味,還是旅行才令我嘗得到。

-

廿五歲前,想到西藏走一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