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 18 September 2014

開始懂了




以前聽一位友人說過
他相信每個人也應有選擇所愛的權利

當兩人走在一起久了
如果最終漸漸變得沒那麼喜歡
最後就只剩下離開的理由

相守不因責任
就是只有喜歡 才會繼續走下去

那時的我認為這是一派胡言
但隨著時日努力消化
我想我開始懂了

無論愛與不愛
都應尊重對方的選擇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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