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 10 February 2014

權利




讀到一則令人心痛的新聞,
在丹麥的動物園內,
有只健康無辜的長頸鹿被人殺害;


理由是,為了避免園內動物過度地近親繁殖。


這是什麼的無稽歪理。
說到底,就是因為牠的存在價值,
遠比動物園長遠收益為低。

一直相信,人類只是地球上的住客,
受惠於自然環境的資源,
正如所有生物一樣,應有同等的生存空間。


既是如此,就沒有肆意剝奪動物生命的權利。
然而,這一些違反自然的事,幾乎每天都在發生。

的而且確,
個人的力量有時候實在過於渺小;
但我會努力,在我能力以內維護這信念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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